2020年进入最后一个月,从12月1日起,有一些新规将落地实施:
经营者不得先提价再折价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,涵盖有奖销售、价格、免费试用等促销方式,自12月1日起施行。
暂行规定对虚假促销、不履行优惠承诺、巨奖销售等行为明确了相关的监管原则,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
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“先提价、再折价”的现象,明确规定折价、降价的基准等。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,应当显著标明。
《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》正式施行
《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》12月1日起施行,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,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。
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
国家药监局制定的《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12月1日起施行,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,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。